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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章阁待制沈兴宗墓志铭元祐四年十一月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六
沈氏之先以国命,三代之前为帝少昊、玄冥之后,国绝于商周之间。
周武王以封其季弟𨚗季。
盖其后有,见灭于楚,楚以为县,使公子王为沈王
其子孙时时见于《春秋》经传,而叶公诸梁最显于楚。
凡沈国三绝,其子孙有出于姓者。
自汉以后,居武康者为大族。
齐郡丹阳下邳皆沈望,其人微不足称,自以其望卑,稍折而入于武康,故武康之沈亦不坚知其所出。
自公之六世祖陵吴越府为奉国军镇遏使,复为鄞人。
公之曾祖敬。
子干,始赠屯田郎中
孙兼,太子中舍,赠刑部侍郎,公之考也。
公讳字兴宗,少笃学,有闻州闾。
州举进士第一人,复以高第调滁州军事推官
发运使表监真州转般仓。
刑部病,公委官守归侍,少时以丧免。
有司坐公擅去以法。
丧除,为天平军节度推官
荐公者数十人,皆名辈显人,格当迁,以前坐报罢。
廷议以亲疾得罪,既以绳法,而又不与其进,无以劝天下为子者,乃特迁大理寺丞、知通州海门县
海门负海土卑,间一二岁潮一至,辄冒人庐舍。
民逃徙以避之,至相奴隶以自给。
公为设防障水,为堤百里以长,引江水以灌其中,田益辟,民相招携以归。
僮仆其民者感公义,亦折券归之,户口大息。
抚纳休劳,民以阜饶。
德公,相与筑祠以报之。
长吏欲表上其事,公力止之,曰:「此令职也,安可以为利」?
秩满,迁殿中丞、知饶州鄱阳县
饶,剧郡,鄱阳,州所治,令少称职者,公特于此得誉。
御史缺,中丞包拯未尝识面,骤引公自辅,除监察御史,公亦慨然喜于得言。
其所指摘弹劾,无所假借。
每论朝廷大体,如吏部格选焉,吏以私挂法,无重轻终身不迁。
公以为人才难得,一挂文则废其终身为已甚,可限岁年,使得自新。
县令考课法,设河渠司领诸道水政。
用汉故事,择卿大夫子弟入宿卫,选贤良文学高第给事宫省,不宜专任宦人。
书数十上,会兴国军铁官补吏法下从官御史议,皆谓法已弊,不可无议,独公抗议以从旧便。
论不合,出为太常博士通判越州
御史中丞韩康公以公议是,亦请去,而补吏法竟不便。
岁馀知蕲州,迁屯田员外郎
亲祠明堂,改都官赐绯衣、银鱼袋,去知楚州
齐鲁间岁饥,盗数,州县不能,以公提点京东路刑狱公事,督捕盗贼。
公至部,开首赎法,使其党自相图。
不二三月,盗皆睽疑,转相束缚,唯恐在后且虏,海岱间悉平。
广南西路转运使,进司封员外郎,改工部郎中开封府判官
出为荆湖南路转运使,赐三品服。
凡山林川泽所出,毛羽筋革舟楫竹箭之材,皆资于荆部,发取于民者,岁以不赀。
吏相囊橐为奸,户率计亩以取盈,费或倍蓰,而州县或莫之省。
公计实用,所省十六七。
官自与商估交易,民无所预,而簿入有馀。
召为三司盐铁副使直舍人院
熙宁三年,出师宁夏韩康公宰相宣抚陕西五路,首制军食,亟荐公可以倚办。
集贤殿修撰陕西路都转运使
公驰至部,诸郡藁大集塞下。
环庆军政不戢,丞相去位,公亦罢知江宁府
三月,入提举在京诸司库务、知吏部流内铨、三司度支副使
奉使契丹,至王廷,其著位乃与党项使人班。
公立争,以谓党项陪臣,不当辈王人,辞不就位。
久之,乃黜夏人。
自后根此以为法。
五年,除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广南西路经略使兼知桂州
明年,坐边议罢,以都官员外郎、直史馆刘彝代领广西
未几,复起公潭州
再阅月,移知杭州,进爵为男,食长兴县三百户
熙宁八年安南作叛,攻陷钦、廉、邕三州,乃免彝官,徙涪陵
公亦坐谪为郢州团练副使
会赦移秀州,又移温州
元祐初,彝复用为都水丞
人谓公且复起,不幸以疾终于苏州,年若干,盖元祐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也。
公乐善,好奖拔人物,敦尚风义。
一与人从容,不问其浮沈,终身不少替,弊弊出其天性。
公之通判越州,自御史出佐大府,未为谪也,乃深自刻砺为善。
所居有堂,易名曰「志省」,自为之记,以谓:「人患自谓不当免者寡,一不得意,则郁屈见于色;
不然,仿慢略以为放达,二者皆失。
士之处退,当退省自修,资朋友以攻其过。
虽一堂奥之安,不敢以为泰,而必志吾思焉」。
某贤公之志,而未知其自进者果何如。
及公放弃十馀年,而畏整严慎,口未尝议人过,言不及官府间事,惟以经史著述自修,乃始见公处忧能自刻,信「志省」不为徒言。
方公出使湖湘,对延和,乞令宗子袒免亲出外,汰冗卒,而复府兵屯田法,后皆施行。
公生平喜言兵,尝以《兵说》干范文正公
文正器其才,期有所施用,公乃著《吴武子》三篇以自见。
有文集二十馀卷藏于其家。
夫人雷氏,长安县
子男九人。
二女子,嫁承议郎王松年宣德郎晏宜孙。
诸孙二十有三人。
元祐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苏州吴县长山乡五顾原以葬。
某与公同远祖,乡闾相邻,以晚时辈见公。
公不以先生长者自居,与之伉酬推引,白首不移。
识公三十年,见公门下人皆终始如儿女子,知公为天性,非勉强所能也。
诸孤来求铭以葬,某在罪谴,不当评品人物,生平与公厚,其可以无铭?
铭曰:
自其邦人,少也与公。
至于易箦,一辙始终。
不宁其居,揭揭自励。
谓无尔艰,中道以踬。
愈退益修,此公自期。
寿夭得丧,付莫我知。
狄胥之坟,原田莓莓。
公宫之图,宜莫此材。
下幽既墟,纳此信刻。
不骞不崩,逮石斯勒(《长兴集》卷三○。)
「使公子」句:疑有误。
阴馆 北宋 · 吴师孟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六○、《成都文类》卷二六、《宋代蜀文辑存》卷一四
诚之为道也,其至矣乎!
存之于心,则为百行之根;
施之于事,则为可大之业。
推而上之,则为忠义,以尊朝廷、治百官;
等而下之,则为政事,以扰郡国、安庶民。
非道纯德粹之人,其孰能与于此乎!
孟尝闻蒋公之治蜀也,承刑政之敝,民孱而脆,殆不胜其严。
故先德后刑,专以移风易俗为意。
下车之始,兴修学校,听政馀暇,日与生员讲肄道艺,躬亲课式,考覈等第。
延耆儒硕生,开谕为学之要,宜先经术。
霁威严,忘位貌,若父兄之训子弟,如朋侪之相博约。
诸路后进士慕义沓至,常有五六百员。
是年乡举进士第者数倍于前,由敦遣诣太学策名者亦复如是。
曾未期月,风俗丕变,细民迁善而远罪,偷儿衰熄而遁去。
治行高第,转而上闻,由是朝廷深知,遂欲大用。
会为同时作藩镇者所忌,酿成飞语,荧惑上听,寻迁公守河东郡
蜀民大失望,而公讫无愠色。
然孜孜尝有念蜀之心,故蜀民德公之深,沦于骨髓。
逮今四纪,化民成俗,犹文翁之倡其教;
歌雍咏诗,如武子之德在民。
先是,公自府学植楩楠至大厅东斋,其后所植之木多不存,东斋亦已废圮,唯府学前馀木尚茂盛焉。
今兹右丞胡公出镇西蜀布政宣化,恢恢然绰有馀地
绍复、蒋二公之遗烈,大葺学宫,诱进士类,数与士大夫讲道问俗。
闻荐绅先生称道蒋公之风绩,而冤其去之罔辜,既辟府学西门以临大路,复为之重修东斋于显斋之东偏,镌公之诗而为之记。
府学植楠木,接公之旧木,而达于西门,直抵于东斋之前。
以公之诗有「留得清阴与后人」句,复于东斋之前作清阴馆,而俾师孟书其事,以慰蜀民追怀之情。
将使蔽芾甘棠,若周人之歌召伯
思乐泮水,如鲁史之颂僖公。
不独发明贤者之心,抑以间执谗夫之口云耳。
范忠宣公绍兴十四年 南宋 · 范愉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七五、《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一六九、道光《安陆县志》卷一三、民国《湖北通志》卷三○
忠宣范公侍御史,论事无所阿附,出倅安陆
当是时,天下贤士大夫皆谓公名臣后,加以器识宏伟,必不久官于外,赐环之命,盖早暮冀也。
乃公下车之初,摄承政事,则不以迁谪介怀,力求民间利病而罢行之,釐然有当于人心。
由是期月而政化大行,风俗改易,虽四海苍生与夫贤士大夫望公之切,而此独惧公之不少留也。
及终更还朝,骎骎大用。
安陆之人有怀遗爱,焄蒿悽怆,欲再见公而不可得,乃即其听事之西为堂三楹,榜以「思贤」,且绘公之像于壁,用致启处不忘之意。
绍兴甲子实八十有二年矣,而公之从孙彭复通守是邦。
始至之日,民相与逆于道周,皆喜见颜色。
即视事,登堂下拜,望公之像,宛然如生,而榱栋倾欹,撤而新之。
凡临政治民,一以公为法,众益大悦。
明年,公之季子正国持节钺出典刑,政事卓然,有公之遗风,则一方愿见之志,又可知矣。
惟是德公之深,而崇奉之理,因循岁月,未至于甚备,重贻邦人羞,即谋于思贤堂之侧,更筑堂以奉祀
事既成,使其属吏范愉登载本末,辞不获命,为之言曰:呜呼!
世秉钧衡,今古难事。
韦平相继,则见于史;
武庄同升,则歌于诗。
盖德归一门,庆留千载,天下歆艳,理亦宜之。
此诗人、史氏为之特书大书,咏歌嗟叹,以著一时之盛也。
虽然,富贵之及远也,必副之以德;
声名之可久也,必施之于政。
昔我祖宣子誇其世禄,至引陶唐御龙保姓爱民之美以为不朽,故穆叔折之以臧文仲之一言,而君子不以为过。
夫何故?
官高禄厚,而施为未有以大服天下之望故尔。
自时厥后,范氏世有闻人。
然较其名地、人物、爵位、德业,则无有如公家之盛者。
庆历初,先文正公以文武全材出入内外,功在社稷,德及生灵,中外仰之,如泰山北斗,不可企及,而公乃能光昭令德,嗣鼎席,勋业巍巍,如出一手。
自今观之,其见于安陆者,特他政之末者尔。
以他政之末而使斯民化之如此之速,思之如此之久,则其见于天下而施于后世者,可不论而知也。
宜乎公之子孙益以贵显,冠于中兴,膏腴之族,蝉冕相承,与宋无极,其所由来者远矣。
斯堂之设,亦所以劝也。
若乃攘却之功,经纶之效,则有太庙之彝鼎,与天子之史官在。